内容摘录自《T/CATAGS 62—2022 通用机场橇装式加油设备技术规范》,该标准于2022 - 12 - 05 发布 ,2022 - 12 - 05 实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发布。
4.5 油罐及附件要求
4.5.1 油罐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 NB/T 47003.1-2009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规定,应为双层结构,单层板厚≥6 ㎜,内层应为不锈钢并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封头应为成型封头。外层宜为碳钢。
4.5.2 油罐应能在 90%装载量时承受 1h 标准可燃液体火的作用,而不发生油罐泄漏、油罐失效及卸压功能受阻等现象。油罐支架可承受 1h 标准可燃液体火的作用保证刚性和结构不变。
4.5.3 当罐内压力大于其设计压力的 90%时,紧急泄压装置应能自行打开排气,并使罐内压力始终小于油罐的设计压力。
4.5.4 撬装装置储罐单个油罐的容积宜小于或等于 50M3。当有特殊需要时,可定制容积为 100M3 的储罐,储罐应满足设计说明书相关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储存 3 号喷气燃料和航空汽油的油罐必须单独设置。
4.5.5 油罐底部应设沉淀槽,底部纵向以不小于 1:100 的坡度连续向沉淀槽处倾斜。罐内结构与附件不得影响水分和杂质向沉淀槽集聚。
4.5.6 油罐进出油管道应设置在油罐安全液位以上,并避开人孔盖,安全液位以下禁止开孔。油罐进出油管道应采用防虹吸设计。
4.5.7 出油管道的底边应比罐底至少高 0.30m,进油管道应设置扩散口,底边应不高于罐底 0.20m,进出油管道应远离沉淀槽。
4.5.8 油罐质量检查管道与排沉管道应合并设置,管道吸入端离沉淀槽底端宜保持 30mm,且尽量缩短排沉管道长度。
4.5.9 油罐顶应设置操作平台、护栏、防滑踏步,上下工作梯应符合 GB 40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要求》。
4.5.10 油罐的人孔公称直径应≥580mm,筒体长度>6 米的油罐至少应设双人孔。人孔盖应有良好的防水密封设计。
4.5.11 油罐应设呼吸阀、阻火器、透光孔、测量孔,并符合 MH/T 6002 《民用航空燃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地面 4m 及以上,并应高出罩棚的顶面 1.5m 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