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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橇装式加油设备加油系统要求
来源:T/CATAGS 62—2022 | 作者:T/CATAGS 62—2022 | 发布时间 :2022-12-05 | 1 次浏览: | 分享到:
内容摘录自《T/CATAGS 62—2022 通用机场橇装式加油设备技术规范》,该标准于2022 - 12 - 05 发布 ,2022 - 12 - 05 实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发布。

加油系统要求 

4.9.1 重力加油应配备带卷盘的胶管和加油枪,*大流量不宜超过 300 升/分钟。 

4.9.2 压力加油应由呆德曼控制,操纵呆德曼控制阀进行加油时,流量从零升到额定流量的时间应为 10-15s,关闭时间应为 3-5s。加油胶管末端加油压力不应超过 0.35MPa,同时应满足当航空器油箱在 0.5s内关闭时,水击压力不超过 0.84MPa,15s 后不超过 0.42MPa。 

4.9.3 手持呆德曼控制系统宜采用电控方式,能实现快速、便捷地停止收发油。手持呆德曼控制系统宜具备时控激活功能及超越功能。 

4.9.4 加油胶管应采用符合 GB 10543《飞机地面加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规定的导静电胶管,长度应符合实施飞机加油的需求。 

4.9.5 加注航空汽油时应采用圆柱形枪头,且可根据飞机油箱进油口内径大小快速更换合适的不同外径的枪头;加注喷气燃料时应采用鸭嘴式枪头。 

4.9.6 重力加油枪的扳机开关处不得有定位棘齿,重力加油枪前的胶管末端应安装适配的不小于 60 目的滤网。 

4.9.7 飞机压力加油接头应符合 HB 6122、HB 6130 的要求,并安装稳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