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 双壁钢制油罐的外罐,设计压力可为常压,建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03.1的有关规定。
6.4.5 油罐附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罐应设紧急泄压装置、防溢流阀、液位计,液位计应在油罐内的液位上升到油罐容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防溢流阀应在油罐内的液位上升到油罐容量的95%时自动停止油进罐;
2 油罐出油管道应设置高温自动断油保护阀;
3 油罐进油口应设置在油罐上部,进油管的高点应高于油罐的*高液位,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50mm~100mm处,进油管应采取防虹吸措施;
4 卸油软管接头应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
5 油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宜为0.15m,油罐出油管的高点应高于油罐的*高液位;
6 油罐的*高液位以下有连接法兰和快速接头的区域应设置收集漏油的容器;
7 油罐通气管管口应高于油罐周围地面4m,且应高于罐顶1.5m,管口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6.4.6 油罐应设防晒罩棚或采取隔热措施。
6.4.7 加油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机安装在箱体内时,箱体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2 加油机上方应设自动灭火器,自动灭火器的启动温度不应高于95℃;
3 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应大于50L/min;
4 加油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
6.4.8 橇装式加油装置不得设在室内或其他有气相空间的封闭箱体内。
6.4.9 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油设备应采用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6.4.10 橇装式加油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堰或漏油收集池,防护围堰内或漏油收集池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储罐总容量的50%。防护围堰或漏油收集池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且不应渗漏。
6.4.11 橇装式加油装置邻近行车道一侧应设防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