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制造要求
4.2. 1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地面储罐的单罐*大容积应小于或等于 50 m³ , 罐内加强筋不应少于 4 组。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 25 m³ 时,罐内应设隔仓,隔仓的容积应小于或等于 25 m³ 。
4.2.2 设在城市建成区内的撬装式加油装置地面储罐的总容积以及单罐*大容积应小于或等于 20 m³ 。
当地面储油单罐容积大于 10 m³ 时,罐内应设隔仓,隔仓的容积应小于或等于 10 m³。
4.2.3 应用于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的阻隔防爆储罐应设置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自动灭火器、 紧急泄压装置、防溢流装置。阻隔防爆储罐出油管道应 设置高温自动断油保护阀。
4.2.4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的阻隔防爆储罐设置的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观察的位置。当油料达到储罐容量 90% 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功能;当油料达到储罐容量 95% 时,应能触发防溢流装置,并自动停止油料进罐。
4.2.5 阻隔防爆储罐应能在 90% 装载量时承受明火炙烤而不发生爆炸,考核方式参照 JT/T 1046-2016 中的附录 F 执行,以阻隔防爆储罐为考核对象,装载量仍采用 90% 。
4.2.6 储油罐采用双层钢制油罐,钢制油罐的罐体、 封头所用钢板的公称厚度按 GB 50156 执行;两层罐壁之间的底部应设带有报警功能的在线漏油监测装置及报警设施。
4.2.7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应设接纳卸油时溅漏的油品的措施。
4.2.8 储罐应采用上部进油方式,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 0.05 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 45° 斜管口。 进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如果进油管接头设在下部,进油管的高点应高于储罐的*高液位。软管接头应采用快速自封接头。
4.2.9 储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应低于 0.15 m 。
4.2. 10 自动灭火器的启动温度不应高于 80°C
4.2. 11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并应符合 GB 50156 的有关规定。
4.2. 12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油储罐应设防晒罩棚或采取隔热措施。
4.2. 13 阻隔防爆储罐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地面 4m 及以上,并应高出罩棚的顶面 1. 50 m 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4.2. 14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基础面应高于地坪 0.15 m-O. 20 m 。
4.2. 15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周围应设防撞设施,设施高应为 0.50 m。每个防撞柱直径应不小于 0.08 m , 间距不大于 0.50 m 。
4.2. 16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垣或漏油收集池,防护围垣或漏油收集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储油罐总容积的 50% 。防护围垣或漏油收集池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且不应渗漏。
4.2. 17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与装置外建 (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按 GB 50156 执行。
4.2. 18 储罐安装前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本文件 5. 1. 11 的规定。